自1996年问世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城镇规划与园林绿化规范(修订版)》一直深受工程专业读者的青睐。这一汇编以其科学的分类、全面准确的内容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此外,它的物理尺寸为22厘米 x 16厘米 x 6厘米,重量适中,为3公斤,无论是携带还是存放都非常适宜。此书是对城镇规划和园林绿化的专业指导,详细规范了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对于从事这行业的专业人士来说,是一部不可或缺的参考文献。
电力规划则依据GB50293—1999,为城市的电力供应提供了规划指导。排水工程规划GB50318—2000确保了城市的排水系统有效管理,防止洪涝问题。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46—91为城市土地管理提供了细致的分类依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CJJ83—99关注了地形地貌的利用,保证了城市建设的稳定性。
园林绿化规范有: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
.《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本次汇编根据“科学合理,内容准确,突出重点”的原则,参考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对工程建设中影响面大、使用面广的标准规范进行筛选整合,汇编成上述“工程建设常用规范选编”。各分册中的标准规范均以“条文+说明”的形式提供,便于读者对照查阅。
《条例》第八条、第九条所称的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绿地率,应纳入建设单位红线用地范围进行计算:绿地率区域内园林绿地面积÷区域面积×100%。绿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室内绿化。
为了有效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以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本条例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并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制定。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内的所有绿化相关活动,包括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的绿化工作主管机构,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市的绿化工作。
南宁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在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保护和养护措施。首先,市、县(区)园林绿化部门需定期进行绿化资源调查,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绿化进行有效监控。各部门如规划、建设、城管等需向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绿化相关数据,以便于协同管理。
1、施工工序:种植——更换土层——植栽定位——挖坑植树——填土浇水——表面清理 绿地——更换土层——地面平整——施肥——播种——浇水。园林给排水工程施工 园林给排水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室外绿化喷灌工程。
2、清理场地 对施工场地内所有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2) 场地平整 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景观要求,土方回填平整至设计标高,对场地进行翻挖,草皮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30cm,花坛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40cm,乔木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70cm,破碎表土整理成符合要求的平面或曲面,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整势整坡工作。
3、规划和设计:首先进行园林规划和设计阶段,包括确定设计目标、植物选择、景观布局、材料选用等。这一阶段通常由园林设计师或景观师进行。 土地准备:清理和准备工作地点,包括清除杂草、平整地面、处理土壤等。根据需要进行排水系统的安装或改进。
4、园路工程施工程序:测量定位放样→土方挖运→块石垫层→细石混凝土找平→浇筑混凝土基础→面层铺装→土方回填→成品养护。
5、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施工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整理绿化用地 A、为确保苗木成活率,在绿化用地整理的同时,先行种植园区内的景点大树等乔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全部栽植工程。B、土壤处理。土壤处理是绿化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绿化工程的景观质量。(a)、土壤粗平。
6、Ⅱ、施工流程及验收标准本工程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流程及验收:(1)B1组团按照设计施工图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硬景和软景的施工及验收;(2)欧洲小镇营销中心广场部分硬景及软景的施工及验收;(3)欧洲小镇其他部分硬景及软景的施工及验收。
1、施工单位在执行园林绿化工程时,必须遵守相关合同条款,并确保施工及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深入理解设计图纸,确保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并参与设计交底会议。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如下: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的树木应保持一条线上,相邻植株的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应相近,同时注意观赏面的朝向。- 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对于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以略深5cm~10cm。常绿树的土球应略高于地面5cm。
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5、.2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